欧盟正在评估将智能眼镜纳入与面部识别摄像头同类的隐私监管框架,可能要求厂商在产品中内置物理关闭开关,以控制录制与上传功能。这项新规由欧盟数据保护委员会牵头起草,核心争议在于智能眼镜在公共空间拍摄路人面孔是否构成 GDPR 下的生物特征数据收集行为。

欧盟拟严管智能眼镜
报道指出,Meta 与 Snap 已经在欧盟推出带摄像头与 AI 助手的智能眼镜产品。Ray-Ban Meta 系列自 2025 年起在欧盟销量快速增长,推动监管加速。欧洲数字权利 NGO EDRi 对此表态支持,认为现行 GDPR 体系对智能眼镜的覆盖存在灰色地带,需要在欧盟 AI Act 框架下进一步明确产品责任与数据处理边界。
若新规通过,智能眼镜厂商在欧洲上市前需通过额外合规审查,默认关闭生物特征采集功能,并在设备显著位置张贴录制提示标识。这对产品设计、固件逻辑与用户界面都将产生显著影响,部分现有型号可能需要硬件修订,另一些则可能通过软件更新满足要求。监管框架的明确化,短期看将增加厂商合规成本,长期看则有助于行业规范化,降低普通消费者对隐私泄露的担忧。

GDPR 框架争议
对于计划拓展欧洲市场的中国硬件厂商而言,这一新规同样需要提前关注。深圳几家头部 AR 眼镜厂商已组建专门团队,梳理 GDPR 与 AI Act 配套要求,准备在产品定义阶段就内置物理指示灯与软件层面的隐私开关。
[行业观察]目前欧盟对智能眼镜的具体监管细则仍在草案阶段,预计将在 2026 年底前进入立法程序。多位欧洲议会议员公开表态支持新规,认为在公共场所被动采集生物特征数据应受到与主动扫描同等的限制。欧盟数据保护委员会表示,新规也将适用于非欧盟厂商在欧盟销售的产品,意味着任何进入欧洲市场的智能眼镜都需要满足统一合规标准。对消费者而言,新规的落地将带来更明确的使用边界和更可靠的数据保护机制,有助于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厂商或需重设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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